网站首页 不良资产 债权债务 房产土地 执行研究
执行技巧 执行法规 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 刑事犯罪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我要咨询
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研究


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研究

 

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一般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大体相同,也包括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告诫和实施三个主要部分。但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还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申请。法院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是基于行政机关提起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没有行政机关的申请,法院就无从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审查。法院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知果认为行政处理决定正确,执行申请合法时,法院应立案并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机关。如果认为有错误或违法时,经法院院长批准,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将执行申请书退回申请机关。

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法院作出了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向义务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命令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则由法院对其实施强制执行。

关于强制执行终结执行中止执行等问题可电话咨询孙典军教授的专业律师团队 151 0690 8822

 


相关信息:
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研究
 
版权所有: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执行律师联系方,孙典军律师 单位地址:山东济南
联系电话:150 9895 9197 传真: Email:1820812597@qq.com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