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不良资产 债权债务 房产土地 执行研究
执行技巧 执行法规 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 刑事犯罪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我要咨询
什么样的被告人可适用缓刑?


什么样的被告人可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可见缓刑的基本条件是轻罪案件。

由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一个很难确定的定义,不同的法官认知不同,因此虽然辩护律师可在庭审中提出要求适用缓刑,但除少数如未成年或残疾人轻罪案外,很难就案件本身来判断缓刑是否会被获准,也因此,看上去差不多性质、情节的案件,有的缓刑,有的实刑。

对于轻罪案件,辩护律师可从案件情节(罪前、罪中、罪后等各因素),被告人状况等等多途径为被告人争取缓刑。

个别看上去重罪案件,经过努力仍可争取缓刑。

刑法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司法实践中对数罪并罚案件,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等案件,从严适用缓刑。

如需要帮助可联系孙典军律师151 0690 8822


相关信息:
什么样的被告人可适用缓刑?
 
版权所有: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执行律师联系方,孙典军律师 单位地址:山东济南
联系电话:150 9895 9197 传真: Email:1820812597@qq.com
浏览次数